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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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五次
会 议 文 件(15)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万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与党同心,毫不动摇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报告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办理情况42件,呈送检察工作专报8份,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二)坚持不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首要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召开党组会议3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6次、全院政治理论学习会议57次、检委会学习会议8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政治轮训76人(次),努力把科学思想更好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三)坚定不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工作始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批准逮捕5件7人,提起公诉5件7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意识形态教育12次,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刊发新闻稿件167篇,发布信息887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守好主阵地。
二、始终与民同心,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办理涉疫刑事案件6件8人,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280人,接待律师阅卷41次。成立疫情防控党员先锋队,全体党员干部用心用情用力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以法与情写就同心抗疫故事检察篇章。涌现出同心县先进工作者2人、优秀共产党员4人、吴忠市“最美防疫志愿者”1人、全区检察机关战“疫”先进个人1人。
(二)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7件14人,监督立案2件2人,为104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82.8万元,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黑臭水体、固体废物等监督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着力保护绿水青山。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协助清收全县扶贫互助资金209.5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为13名因案致贫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
(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六清”行动,集中力量打好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法律仗”。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94人,提起公诉9件91人,不起诉3人,已判决9件91人,涉黑涉恶案件审结率为100%。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件7人,提起公诉3件7人,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四)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持续清理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决定不起诉1件3人,建议适用缓刑1件1人,监督撤销案件2件2人、解冻民营企业涉案资金1500万元,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通过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13件,相关行政机关、乡镇均已采纳并整改。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2020年12月,我院被确定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六)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提出行政检察建议9件。监督撤案9件21人,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件8人,努力让孩子们学习能安心、生活更舒心、成长不揪心。2020年7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表现突出单位。
三、始终与法同心,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持续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5件168人,批准逮捕87件115人,不批准逮捕28件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3件317人,提起公诉190件235人,不起诉53件8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0%,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为89.8%、采纳率为99.1%。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检察监督,提出抗诉5件,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遗漏罪行9件,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21人,纠正侦查、刑罚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5件。
(二)持续用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对生效民事裁判、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职责,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支持起诉案件14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14件。
(三)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清醒认识行政检察是检察工作“弱项中的弱项”“短板中的短板”,切实增强强弱项、补短板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2件,相关行政机关均采纳并整改落实。
(四)持续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决定立案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相关行政机关、乡镇均及时回复、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责令18名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66万元,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四、始终固本强基,持续提升公正高效司法能力水平
(一)注重提升专业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融为一体,建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54场(次),分层分类分岗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国、全区各类政治理论、检察业务等培训760人(次),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注重提高办案质效。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强化司法办案活动监督。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9次,核查检察业务数据6930条,制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14份。自觉接受法院、公安机关、律师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共接待律师预约服务、阅卷158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评查案件224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三)注重发挥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规定,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42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53件,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3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办理案件371件。通过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提升领导、指导办案水平,带动检察业务水平整体提升。
五、始终守正创新,统筹推进检察领域综合配套改革
(一)积极开展检察改革试点。开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75件87人,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为100%。主动申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对15名涉罪未成年人标准化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五项服务”,为全区检察机关提供同心样本、同心做法、同心经验。
(二)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听得见”“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实现。2020年,公开听证各类案件70件82人,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我院检察听证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并作为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举措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三)扎实推进检察业绩考评。按照“抓质量、提效率、重效果”目标,研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构建以司法业绩为核心的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完成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发挥好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促进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求极致、提质效。
六、始终严管厚爱,努力锻造德才兼备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开展“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38次,开展“4+X”主题党日活动12次,持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2020年4月,我院被自治区文明委继续确认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制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具体。注重发挥检务督察、案件管理等监督制约作用,开展检务督察、纪律督查12次,发现问题14个,9名干警、2个部门被实名通报批评,始终保持监督常在、惩处常在、问责常在。
(三)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正风”教育整顿活动,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全过程,对查摆出4个方面54个问题逐一整改、对账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11项。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全院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7件,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公正进一步彰显,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
七、始终阳光司法,持之以恒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及时、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与检察听证232人(次),主动走访、通报工作、征求意见142人(次),获得监督、赢得支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利用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等公开法律文书26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8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9件,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不够精准,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四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够到位。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谋划、推进、落实检察工作,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积极融入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着力开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检察监督工作,为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三、坚持以业务建设为核心,努力提供更优质高效检察产品
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布局,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抓手,尽快补齐监督短板和业务盲区,坚持不懈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抓好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持续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专项活动,积极、稳妥探索扩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等民生检察工作,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推进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际出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把政治建设抓实、把班子建设抓实、把人才建设抓实、把素质建设抓实、把管理机制抓实、把严管厚爱抓实,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以纪律建设为保障,勇担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使命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严”的主基调,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从严整治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担当、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蓝图令人振奋,新征程催人奋进。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同心同德、顽强奋斗、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以实干展示新气象、彰显新作为、交出新答卷,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